2.1 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准考条件 (1) 理论考试申请人应当持有现行有效的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者局方认可的其他合法证件原件。 (2)完成了相应等级的航空知识训练 , 由提供训练或者评审其自学情况的授权教员在其训练记录上签字,认为该考试申请人有能力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。 (3) 对于未通过理论考试申请补考的考试申请人 ,应当接受授权教员提供的补充训练,并由该教员签字证明考试申请人有能力通过相应的理论考试。 2.2 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组织 理论考试应当由局方批准的委任代表主持,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。 2.2.1 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报名 符合理论考试准考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于考点公布的考试日期前至少 5 个日历 日,进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( 以下简称 UOM
平台)操控员资质模块自行或者通过训练机构报名,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。 2.2.2 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入场要求 (1) 考试申请人应当根据考试点通知 ,至少在考试开始前30 分钟抵达考试点。 (2)
考试申请人进入考场时应当出示现行有效的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,以及无人机操控员执照(如适用),并接受委任代表和监考人员对其身份的核验。 2.2.3如何参加CAAC执无人机照理论考试 (1) 考试申请人应当按照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就座 ,并遵守考场秩序。 (2)考试申请人不得自带稿纸 ,如确有需要 ,应向监考人员申请,考试结束后稿纸完整留下。 (3) 考试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的 ,方可离开考场。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离场,应当经委任代表同意,且本次考试视为主动结束。 2.2.4 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纪律要求 (1) 考试申请人应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。 (2)考试申请人无法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任何虚假证明文件,以及不遵守考试纪律要求的,将被拒绝或终止考试。 2.2.5 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缺考、缓考及补考 (1) 考试申请人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考试报名。 (2) 考试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 ,将按照缺考处理;因考点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,将按照缓考处理。 (3) 考试申请人有缺考记录的 ,再次申请任何考试 日 期与缺考日期间隔最少为 28 个日历 日。 (4) 考试申请人成绩未达到考试通过分数 ,需要重新申请考试的视为补考,补考日期与上一次同科目考试日期间隔最少为 28 个日历 日。 2.3 理论考试形式及范围 2.3.1 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形式 (1) 考试形式一般为计算机考试,考试题型为选择题。 (2)题目数量、考试时长及通过分数 2.3.2CAAC无人机执照理论考试范围 理论考试范围包括以下内容: (1) 民用航空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相关文件; (2)相应类别等级无人机一般知识; (3)无人机飞行性能、计划和装载; (4)航空气象; (5)无人机操作程序; (6)相应类别、级别等级无人机飞行原理; (7)无线电通话; (8)紧急和非正常情况处置; (9)教学法知识(教员等级适用)。 |